各项目(课题)申报负责人:
如我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的,在填报2018年度项目(课题)申报书的同时,请使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V2.3”编制项目(课题)预算书。具体编报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领取项目(课题)编号
尽早向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处领取预算编报所需的项目(课题)编号,项目(课题)单位自行编号会导致数据无法导入。领取编号联系人:蔺海朝;联系电话:59199367/18653199551。
二、预算书编报系统
课题预算采用最新版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编制。请进入“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预算编报系统V2.3(2018年立项使用)”软件进行预算编制(网址:http://www.nstf.org.cn)。
三、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重大课题统一选择为“前补助”;重点课题统一选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预拨启动费)”。
四、课题实施周期
重大项目(课题)实施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重点项目(课题)实施起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预算以法人单位为基本单元进行编制
项目(课题)的所有参加单位需单独编制预算,牵头单位汇总形成项目(课题)预算书;设有子课题的,按牵头单位-子课题-任务逐级汇总形成课题预算书。
在系统填报过程中,对未设子课题的,将单位预算填写到子课题级次,任务级次无需填写;对设有子课题的,将单位预算填写到任务级次,子课题预算填写到子课题级。
六、内容要求
1. 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根据课题研究任务的实际需求和财力可能,据实编制课题总预算。对按规定列入课题预算的所有资金,应全部纳入课题预算,同时应明确各项支出所需资金来源渠道,并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2. 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明确每个参加单位的研究内容 、任务考核指标,确保预算与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匹配;各参加单位根据承担任务的多少如实编制预算,避免虚假申报预算,杜绝拷贝、拼凑预算的现象。
七、预算书报送
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编报预算书,确保准确无误后,在预算编报系统中直接打印并导出电子版(.owl文件)。A4纸双面打印,简易装订成册一式4份(2份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电子版光盘一份,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预算书”,于2017年8月31日17:00前,报送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处(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607室,电话:010-59199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