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主持召开论证会,通过了以浙江大学为依托单位申请建设的“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的可行性论证。
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拟依托浙大可持续能源研究院、能源系、环资学院、化工系、光华法学院等系所的研究人员和科研设备,围绕国家环境技术发展需求,积极参与相关环保政策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国家在燃煤大气污染物控制领域的环境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我们希望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综合的优势,通过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把中心建设成为政府、行业服务平台和技术创新、转化与服务的基地。”浙大能源工程学系系副主任高翔教授说。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陈尚芹任组长的论证委员会在听取、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实地考察有关实验室,并经充分讨论后认为,中心的建立对于推动我国有效控制燃煤大气污染,引领燃煤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开发,实现工程化和产业化,为“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撑有重要意义。浙江大学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具有技术和人才优势,工程化试验设施完善。中心建设任务和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可行。一致同意通过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可行性论证。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和浙大副校长张土乔,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热能工程研究所所长岑可法,浙大可持续能源研究院院长倪明江等出席论证会。张土乔在讲话中表示,浙江大学将全方位支持中心的建设,协调解决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