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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黑山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3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日期]:2018-09-13[访问次数]: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黑山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二届例会议定书》的规定,中黑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3届例会拟于2018年下半年召开。现开始征集中黑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将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例会交流项目为人员交流互访项目,旨在资助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中外方合作单位进行交流互访,以推动项目合作的开展与完成。

2、合作项目领域不限,但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

3、双方科技主管部门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协商决定共同资助的项目数量。

4、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黑山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黑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a.“中国-黑山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加盖院系公章。b.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中文或英文)。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三份,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申请人携纸质材料至科研院基海部(紫金港东三123)办理后,须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推荐部门;推荐部门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电子版材料报送:项目申请人将“中国-黑山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kyyldy@zju.edu.cn

 3)未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及项目执行通知发布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930日。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中黑双方磋商确定项目清单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    

五、联系人信息    

1、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传真:010-68515808    

电子邮箱:yfd@cstec.org.cn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   邮编:100045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孙雪萍(政策咨询)    

  话:010-58881370

2、黑方联系人:    

黑山科学部国际项目与欧盟一体化司国际科技合作事务高级顾问Snežana Vukotić

电话:00382 (20)405326

电邮:snezana.vukotic@mna.gov.me

3.校科研院联系人:

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陆丹旸

电话:0571-88981775

电子邮箱:kyyldy@zju.edu.cn

附件: 1. 中国-黑山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2. 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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