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8]407号),省发展改革委拟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于2017年12月1日前批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中心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
(四)拟申报单位需围绕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立长久、紧密合作共建机制。
(五)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只能申报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二、请申报单位对照上述条件填写2018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人员名单,其中专职研发人员,请标明职称、学历;
(二)研发设备名称及价格清单;
(三)研发场地面积相关证明;
(四)主持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制定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与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
以上证明材料需经院系审核后加盖院系公章。
三、请各拟申报单位于8月10日(本周五)下午15: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保送科研院高新部(紫金港东三119),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我校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数量不超过1家。后续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行超;电话:88981099;邮箱:maxingchao@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