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开展校地共建联合研究机构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20浏览次数:66

各校地共建联合研究机构及相关挂靠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204号)、《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分类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浙大发科〔20195号)的相关要求,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对归口管理的校地共建联合研究机构(非法人类)开展2022年度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1231日前成立(共建双方签约完毕)且归口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的非法人类校地联合研究机构。

二、考核内容

围绕校地共建合作协议,考核校地共建联合研究机构(非法人类)2022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费到款及使用情况,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20221230日下午5:00前,各机构认真撰写《2022年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填写《2022年度校地联合研究机构工作考核表》(附件2),完成自评,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考核表》提交行政挂靠单位。

(二)202316日下午5:00,行政挂靠单位完成对挂靠本单位的校地联合研究机构的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结果并出具考评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填写完成《考核表》。由各行政挂靠单位将挂靠本单位机构的2022年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fzli29@zju.edu.cn,同时将盖章签字的《考核表》纸质版提交至科研院区域创新部李老师处(紫金港校区东三129)。

 

科研院联系人:李方舟,单立楠,联系电话:0571-88206885

 


附件1:浙江大学校地共建联合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模板).docx

附件2:2022年度校地联合研究机构工作考核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