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原鑫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2309

各有关院系、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单位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更好安排2021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1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以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各院系科研科老师注册。

基金委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登录信息系统,在填写申请书界面可下载各类型项目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请严格按照规定撰写申请书

二、项目类别

    1.面上项目

    1)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不超过 4 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资助期限一律填写202211—20**1231日;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

22021年,全部面上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

    2.重点项目

    1)资助期限5年,一般由 1 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进行合作研究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

    22021年,全部重点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

    3)根据研究内容确定项目名称,注意避免项目名称覆盖整个领域或方向。在填写“附注说明”时,应写明所属指南中的领域名称或研究方向。各学部对申请书填写要求不同(如附件的代表性论文等要求),请根据《项目指南》及每个学部的具体要求提出申请。

    3.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1)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等亚类。培育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重点支持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集成项目的研究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集成项目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

献者,合计人数不超过 9 人。

    2)《指南》公布了1个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湍流结构的生成演化及作用机理。其他项目指南将陆续在基金委网站发布。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不超过3 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资助期限一律填写202211—20**1231日;其男性未满35周岁[1986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只可负责承担一次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2021年,全部青年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4) 2021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按固定额度资助,每项资助直接费用为24 万元,间接费用为 6 万元(资助期限为 1 年的,直接费用为 8 万元,间接费用为 2 万元;资助期限为 2 年的,直接费用为 16 万元,间接费用为 4 万元)。

    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 2021年拟资助600项(不含港澳地区),资助期限3年;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时无需提交预算;男性未满38周岁[1983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8111日(含)以后出生]

    2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 9 个月以上。

    4) 优青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不能同时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2021继续执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5)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可以申请,需提供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聘期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2021年拟资助300项,资助期限5年;继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时无需提交预算;申请人年龄未满45周岁[197611日(含)以后出生]

    2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3)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 9 个月以上。

    4)杰青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不能同时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但结题当年可以申请;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021继续执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

    5)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可以申请,需提供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聘期的证明材料扫描文件。

    7.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资助期限5年,直接费用强度100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800万元/项);学术带头人要求申请当年未满55周岁[196611日(含)以后出生];要求学术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且应属同一依托单位(浙江大学)。

    2)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 6 个月以上;

    3)退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参与者 2 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得超过 1 项。

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不得超过 1项。

    8.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1)资助期限为 5 年。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 6000 万元(数学和管理科学不超过 5000 万元)。学术带头人要求申请当年未满60周岁[196111日(含)以后出生];要求学术带头人1人,骨干成员不多于4人,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3个。

    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获得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 1 项。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或研究骨干) 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 1 项。

    9.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一)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应根据《项目指南》中鼓励研究领域申报,资助期限为5年。

    2)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 3 年期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合作者应当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须同时提交英文版式申请书作为附件,以及双方共同签字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不可用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协议书必须涵盖:①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②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④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⑤相关资金预算等事项。具体要求参照《合作协议书》范本。网址如下: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61230_02.doc

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 3 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

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当外方合作者无法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时,可由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确认函需外方合作者在其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信函用纸上打印,信函用纸上应包含外方合作者所在工作单位信息,如大学或研究机构标志、单位名称、具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必须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同时需明确合作题目、合作内容、合作时限、成果共享约定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应在确认函中明确表明已阅读过英文申请书并同意其内容。

    (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是基金委与境外资助机构(或研究机构和国际科学组织)共同组织、资助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的双(多)边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可通过基金委中文网站中的国际合作专栏查看相关指南等信息。

    (三)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支持外国青年学者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在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旨在促进外国青年学者与中国学者之间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与交流。2021年度项目的申请等具体事项和申请要求,请参阅基金委网站中“国际合作外青专版”。

    10.联合基金项目

    1)联合基金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等亚类。培育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资助期限一般为4年。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

    2)《指南》发布了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包括浙江地区在内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其他项目指南将陆续在基金委网站发布。

    11.数学天元基金项目:

主要资助天元数学中心项目、天元数学交流项目、天元数学访问学者项目、天元数学专题讲习班项目/天元数学高级研讨班项目、数学文化与传播项目。

    1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

    1)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5个,直接费用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项目资金。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经费预算评审申请时填报成本补偿式预算表,包括合作研究资金、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等的预算明细表;项目各单位的分预算需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

三、进度安排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对照《2021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自查并签字后,交院系科研科留存备查。项目全部类型试行无纸化申请,无需交送纸件申请书。

    2.各院系对本单位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初评。

    3.202133日中午12:00,各院系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在基金委系统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审核确认。

院系统一发送集中接收期申报项目清单(项目申报清单在基金委系统的“确认申请书”界面可导出)。电子版以“院系+项目申报清单命名,发至kyyjcb@zju.edu.cn,交送申请项目清单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至科研院基海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23)。

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申请者及相关单位务必提前准备,按时交送申请书及申报清单,逾期交送将不再受理项目申请。

 

四、特别说明

    1.本次集中受理的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

    2.分类申请与评审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不在试点分类评审范围内项目的申请人,也需要选择科学问题属性,以便为今后全面推行分类评审奠定基础。

    3.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

新的申请代码按照“符合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总要求,调整一级和二级代码,取消三级代码,进一步规范申请代码名称,做到科学准确、简明规范、内涵唯一。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项目指南》中查阅。

    4.主动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申报质量

在基金项目申请和实施管理工作中,按照基金委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格把关项目申请质量,采取主动措施,避免出现项目“重申请、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现象,营造潜心研究、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5.加强学术诚信及科研伦理管理

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促进我校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请各单位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由于医学和生命科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申请人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包括在申请书中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纸质证明(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等;其他院系关于涉及医学伦理审批可委托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关于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可委托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院系学术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及科研科应认真履行职责,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院系、研究所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和审查,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

    6.申请者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首位,提高申请项目创新性,同时也要兼顾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及可行性

请在研读《项目指南》,广泛调研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网相应模块查询)的前提下,建议选择在该领域有新意有优势又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提出申请。

    7.请各单位重点做好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选拔推荐及初审工作

在人才计划统筹限项的形势下,请各院系和研究所更大范围的动员老师申报,并充分发挥各单位主体作用,做好项目的初审和初评工作。

    8.注重预算部分填写及合作协议签订

申请人应根据《预算编制说明》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将在第二年由国家基金委核定后统一拨付至学校。

合作研究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章(不需经双方单位签章,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

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无需提交,自行存档备查。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需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

    9.请单位科研科及拟申报项目老师仔细、认真、多遍阅读《项目指南》

高度重视项目限项规定、学科领域资助范围、各类别各学部特殊要求等内容,避免不通过形式审查情况的发生。严格把关申请人的资格,尤其关注杰青、优青申报人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博后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等

    10.联系方式

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

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咨询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电话:88981080)或各院系科研科。

 

附件:

附件1-重点国际合作项目合作协议模板.doc

附件2-重点国际合作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3-2021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4-国家自然基金合(协)作任务书模板.doc

附件5-预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6-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单位承诺.docx

附件7-院系交送项目申报清单模板.xlsx


 

参考内容:

12021年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2、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01

3、基金委主页及各学部网站

http://www.nsfc.gov.cn/

4、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

http://kd.nsfc.gov.cn/

5、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的通知

http://rd.zju.edu.cn/rdoffice/2021/0113/c24007a2243637/page.htm

6、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通知

http://rd.zju.edu.cn/rdoffice/2021/0121/c24009a2246461/page.ht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