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科研人员科研伦理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对于所有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申报之前都须进行伦理审查。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托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
一、申请材料
请各位科研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
2. 项目(课题)申报书或研究方案和项目摘要(包括研究目的、内容和意义、文献综述和实验数据等资料)
3. 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方案)
4. 伦理审查答辩PPT(围绕涉及伦理部分开展,包括研究必要性、相关研究方案、收益比、风险与防范等)
二、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月22日前由院系科研办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申请项目清单统一汇总后发送至medicalethics@zju.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国基金+单位+姓名”,逾期不候。
三、其他事项
1. 附属医院项目及涉及临床样本项目的伦理审查,请向各医院伦理委员会提交申请。
2. 本次伦理审查仅供国基金项目申报使用,项目获批后需重新申请项目实施伦理审查。
3. 伦理答辩时间为2分钟,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或熟悉该项目的教师答辩,不允许由学生代为答辩;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4. 联系人:沈思奇 88208033
附件:1.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申请表
浙江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