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麝香通心滴丸效应物质导向的质控与量效毒安全评价体系创研及应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4日。
对公布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学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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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0571-8898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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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麝香通心滴丸效应物质导向的质控与量效毒安全评价体系创研及应用.docx
浙江大学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