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潇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545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启动,详见通知链接:https://kjt.zj.gov.cn/col/col1229225203/art/2026/art_cee962d81c8f4c58a7e07276483e2cd3.html。为做好提名工作,请务必按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

提名成果应为已登记的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操作说明见链接:http://rd.zju.edu.cn/rdoffice/2026/0324/c24007a3143654/page.htm

二、提名前公示

1.公示要求:根据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附件2),提名成果应在提名单位、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方可提名。

2.材料准备:公示信息表模板见附件3。请各院(系)于6217:00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奖种-成果名称)与院系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kyc1@zju.edu.cn

3.公示时间:公示材料发送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64日起,浙大提名项目由科研院统一公示,其他渠道的提名项目根据其要求进行公示;学校作为参与单位的项目公示参考以上要求。

4.公示方式:采用线上公示,公示地址:科研院办公网-公示专栏。

5.公示证明:浙大提名项目将由科研院统一出具,请在公示期满后自行在公示网页下载。其他项目请通过Z0009用校印流程申请公示证明。

三、填报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四、浙大提名程序

1.校内审查:61217:00前完成系统提交,18:00前第一完成单位完成审核;615日起,科研院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及专家审查。

2.正式提交:7215:00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正式提交系统。7218:00前第一完成单位完成审核,19:00前提名单位完成审核。

3.签章材料上传:71018:00前自行上传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

请各各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落实前置审核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加强对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中涉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数据的审核,并按要求填写《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审查表》(附件5),存档备查。

五、其他

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校内请联系先进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普及成果,由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名。

六、联系方式

通用成果:科研院成果部     88981082

专用成果:先研院  孙向伟 87953758

 

附件: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2.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doc

3.2025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x

4.院系汇总表.xlsx

5.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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