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需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项目负责人以原有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附件2)、系统操作说明(附件3)认真撰写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版一并在线提交。如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按钮找回。
二、填报要求
本年度待提交结题报告清单(附件1)已单独发送至各院系单位科研科。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具体可参照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5版)(附件2)进行填报。
项目负责人在填报项目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时,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各科目结余数不能为负数。决算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即支出数据截止到结题当年的12月31日)。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决算说明填报内容与决算表中填列数据一致。
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存储到信息系统。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填报流程及报送时间
1.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材料
(1)系统提交项目决算
为确保经费决算数据准确,项目负责人请于2026年1月1日后登录“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国自然项目决算”模块,按提示操作导出“项目经费支出汇总表”,将决算数据填入基金委系统(附件4)。决算说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进行填写。另外,如果预算制项目录入基金委系统时,业务费或劳务费的结余数<0,请项目负责人自主调整预算;设备费或间接费的结余数<0,请办理“校内预算调整审批流程”或“账务调出流程”(附件4)。包干制项目无需录入预算调整数。
项目存在合作单位外拨经费或项目负责人由外单位调入本校后转入的经费的,还需提供外单位编制的项目决算,并经所在合作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版提交财务线上审核(附件4)。
请注意:上述导出表格无需至计财处窗口盖章审核,也无需在基金委系统中上传。若财务系统未自动生成,请重新操作,或填写附件4尾页表格后,线下至计财处各校区报销大厅结题窗口审核盖章后,再至基金委系统填写。
(2)系统提交结题报告。请项目负责人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在基金委系统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材料。期间,项目负责人如需对结题报告电子版进行修改,请联系相关院系单位科研科退回。
2.系统审核
科研院、基金委将及时在基金委系统审核结题报告。如被退回,请项目负责人根据修改意见再次提交。
3.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
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式二份(请核实纸质件首页版本号是否与系统中审核通过的电子版一致;双面打印;左侧两个钉子装订;附件材料无需打印),并在项目负责人处签字,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交至所在院系单位科研科。
4.院系单位汇总提交纸质材料
各院系单位在收到纸质版结题报告后:
(1)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亲笔签字(不可使用电子签名);
(2)确认结题报告封面右下角版本号与基金委系统中最终审核版一致;
(3)在结题报告右上角用铅笔标注附件1结题清单中的“序号”。
(4)“依托单位公章”处盖浙江大学公章(校务服务网上申请用校印【Z0009事项】,通过审批后,到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号窗口盖章),如用印量大,请提前联系校办窗口电话:88981609。
(5)“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处需盖科研院章和科研院负责人章,“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处需盖财务部门公章及负责人签章。以上两处盖章可留空,后续由科研院统一办理盖章。
各院系单位需于2026年3月2日(周一)前,将2份纸质结题报告及1份加盖院系单位公章的结题项目清单,提交至科研院前沿基础部(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123室)。届时,若仍有少部分结题报告待基金委审核,请各院系单位先行汇总报送已审核通过的项目结题材料至科研院,其余项目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另行报送。
科研院联系人:冯茹 杨明东 张佳乐 薛建龙 电话:0571-88981080 E-mail: kyyjcb@zju.edu.cn
计财处结题窗口电话:紫金港纳米楼88206383 紫金港东88208461 紫金港西88206563 玉泉87951766 华家池86436832
附件1:2025年度结题项目清单(已单独发送各院系单位)
科学技术研究院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