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s://nynct.zj.gov.cn/art/2025/4/9/art_1229235418_5493174.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农业丰收奖。在2023年、2024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多个子成果整合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推荐农业丰收奖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限市及市级以下单位。
(二)技术进步奖。在2023年、2024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多个子成果整合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推荐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附成果登记证书与成果查新报告(已有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可直接使用;没有成果登记证书,请尽快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三)推广贡献奖。在农业技术推广、开展为农服务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或科技管理服务工作连续10年以上或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连续5年以上。近5年来推广应用农业技术3项以上或获科技成果奖、工作奖2项以上。
二、推荐名额
(一)浙江大学可推荐1-2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请相关学院(系)组织遴选,每个学院(系)限推1项,由学校择优推荐;
(二)“浙江省农业丰收奖”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浙江大学无推荐名额,请自行联系基层进行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4月20日前,请各学院(系)将项目推荐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tgz@zju.edu.cn。经学校评选确定推荐项目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二)4月28日前,请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院成果部,推荐材料包括:“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20份,相应附件材料1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国珍,88981070,tgz@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