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各位教师:
为加快提升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更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有关精神,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工作,指出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2025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后文附件中要求的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材料,发送至学校联系人,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葛老师邮箱。
一、申报范围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包括4个专项:助力重大科技攻关“攀高造峰”专项、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塑优领航”专项、助力传统特色产业“提质跃升”专项和助力山区海岛地区“消薄强基”专项。
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包括2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类、传统特色产业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浙江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详见《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指南》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相关附件须在申报时一同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该申报材料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各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高校以学院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三、推荐名额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名额分配,综合考虑2024年度各设区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025年度“尖兵”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区分布和山区海岛县数量等因素确定。
四、组织方式
( 一)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工作,动员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申报,严格把关、遴选,择优推荐。
(二)确定立项后,实施期限为2年,立项后按规定拨付支持资金的50%,实施期满后根据评审结果拨付剩余50%。
五、联系方式
(一)省市场监督局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盛雨晴,13732206825、0571-89761317
技术保障郑小玲,0571-89765202
(二)浙大科研院成果部
联系人:葛格,88981159,0924933@zju.edu.cn
谭国珍,88981082,tgz@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5办公室
2025年度申报书(仅供参考,最终以系统在线填报后导出版本为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