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4〕7号)有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作为参与单位完成的成果“分子筛先进材料活性位精准辨识、设计与应用基础”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5日。
对公示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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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示材料-分子筛先进材料活性位精准辨识、设计与应用基础.docx
浙江大学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