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自然保护地规划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保联〔2023〕10号)相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作为第二完成单位完成的“台州市临海东矶岛市级海洋公园生态修复及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成果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
对公示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特此公示。
联系人:田娟
电子邮件:tianjuan@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自然保护地规划设计奖公示.docx
2023年度浙江省优秀自然保护地规划设计奖-成果说明.docx
浙江大学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