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发明协会2023年度“发明创业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拟提名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7日。
对公示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田娟
联系电话:0571-88981070
E-mail:tianjuan@zju.edu.cn
浙江大学
2023年6月1日
附件:
公示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