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附件1)精神以及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和省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附件2)精神,浙江大学科研院、校科协将共同举办2023年浙江大学科技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31日
二、活动主题
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三、活动内容
1. 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
2. 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全国科技活动周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和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点体现“两翼论”。
3.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4.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各院系、各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要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要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四、活动要求
(一) 总体要求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办好2023年活动周,针对师生、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在宣传报道上发挥优势,加大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校、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二) 活动报送
请各院系、各相关部门积极报送活动周特色科技活动,并填写活动计划表(附件3),于5月2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总结反馈
活动周结束后,各院系、各相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并于6月10日前将活动周总结报告和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丁 东 88981026
刘剑蕾 87951079
邮 箱: zdkx@zju.edu.cn
附件1: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3/202304/t20230419_185628.html
附件2:
浙科发外专[2023]19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3部门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pdf
附件3:
2023年浙江大学科技活动周科技活动计划表.docx
附件4:
2023年浙江大学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协秘书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