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202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翼科成市函(2023] 25号)有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作为参与单位完成的成果“输电线路风振灾害防治理论、关键技术及应用”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
对公示的成果、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人:田娟
联系电话:0571-8898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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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