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娟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学院(系)、有关科研单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nynct.zj.gov.cn/art/2023/4/19/art_1229235418_510298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在20212022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可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和“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附成果登记证书与成果查新报告(已有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可直接使用;没有成果登记证书,请尽快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多个子成果整合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推荐“浙江省农业丰收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限市及市级以下单位;

(二)在农业技术推广、开展为农服务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或科技管理服务工作连续10年以上或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连续5年以上,近5年来推广应用农业技术3项以上或获科技成果奖、工作奖2项以上者,可申报“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申报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的人员在同一年内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和“浙江省农业丰收奖”的推荐申报人员不得重复;

(三)“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最多可分别推荐15人、12人。“浙江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最多可推荐20人,二、三等奖项目最多可推荐15人。同一人在同一年内不得作为两个以上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基层农技人员需安装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二、推荐名额

(一)浙江大学可推荐1-2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请相关学院(系)组织遴选,每个学院(系)限推1项,由学校择优推荐;

(二)“浙江省农业丰收奖”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浙江大学无推荐名额,请自行联系基层进行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55日前,请各学院(系)将项目推荐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tianjuan@zju.edu.cn经学校评选确定推荐项目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二)513日前,请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院成果部,推荐材料包括:“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20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四、联系方式

人:金王平,88981070kyyjwp@zju.edu.cn

                 田   娟,88981070tianjuan@zju.edu.cn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科研院成果部

 2023420

 

 

附件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docx

附件3: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