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724

各有关学院(系)、附属医院、校设研究机构,各位教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已经发布,为做好浙江大学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成果时间要求

被提名者必须符合《办法》等规定要求,且成果要满足以下时间条件:

1.被提名为自然科学奖的成果,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原则上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01231日前)。

2.被提名为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原则上应在近3年取得经济效益或进行推广应用(201911日至20211231日)。

3.被提名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技术开发类成果原则上应在近3年取得经济效益或进行推广应用(201911日至20211231日);重大工程类成果原则上应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2年以上(20201231日前);社会公益类成果原则上应实施2年以上(20201231日前),其中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应公开出版2年以上(20201231日前);软科学研究类成果原则上应完成并经工作验证1年以上(20211231日前),其中为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咨询的,规划、计划应实施3年以上(20191231日前),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范围内的有关调研不属于软科学研究类成果。

三、相关工作安排

1. 观看《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浙江大学提名工作介绍》钉钉直播回放:https://h5.dingtalk.com/group-live-share/index.htm?encCid=9cae6f1c3f8441b318cc786f9d814eb7&liveUuid=fb784f58-2b80-47c2-913f-c18794a9792d

2. 建议20221231日前,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老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详见附件4)。

3. 建议2023115日前,按照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准备好提名书word版本的填写及附件。其中,申报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老师如有需要,可完成科技成果鉴定(详见附件5)。

4. 提名系统填报、提名材料校内初审、提供公示、提名工作截止等具体事项等科技厅正式通知发布后,科研院另行通知。预计年后省科技厅发布正式提名通知、开通提名系统

四、联系方式:

金王平 88981070   kyyjwp@zju.edu.cn

    88981070   yingzi-19862001@163.com

    88981159   kjckf2@zju.edu.cn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

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1年修正)(待2022年修订后更新)

附件3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

附件4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附件5关于科技成果鉴定和成果评价的相关说明

 

 

 

 20221212 

                                      科研院成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