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2022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08浏览次数:106

关于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2022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204号)(附件1)、《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分类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浙大发科〔20195号)(附件2)的相关要求请相关院系及单位做好挂靠或隶属本单位研究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包括2022年度各研究机构工作总结报告院系研究机构管理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机构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并请于202316日前反馈至本邮箱。各院系相关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不超过总数的20%)、良好、合格三个层次,研究机构的考评相关工作具体按照《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分类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浙大发科〔20195号)执行。研究机构包括研究所、研究中心、研究院,校企、校地共建研究院不在本通知范围内。

附件3是研究所年度工作总结的模板研究中心研究院可参照模板填写。

科研院联系人翁群昊 88981015    陈曦 88981128

附件1 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pdf

附件2 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分类考评指导意见(试行).pdf

附件3 浙江大学研究所年度工作总结模板(1).docx

 附件4 2022年XX学院机构考核评估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