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2021年度上半年教育厅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黄珊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123

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老师:

为加强对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切实保证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上半年集中办理教育厅项目结题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请在2021615前,各学院向科研院报送下列结题材料:

重点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研究成果及其附件(引用、转载等材料)一式2份;

一般项目《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1份及佐证材料1份。

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

2.课题成果的形式、数量须与申报书内容相符,课题成果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受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且提供的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论文需正式发表,投稿中或录用证明都不行;研究报告必须有相关部门采纳意见。(有部分老师之前提交过结题申请,但因成果形式或数量与申报书上不一致而未能通过教育厅审核,需重新提交结题申请)

4.同时请在教育厅网站(www.zjkysz.cn)上填写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并上传报告电子版,由院系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科研院;遗忘账号密码可咨询科研院。

二、工作要求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项目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2.请各院系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督促老师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通过结题。项目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再申请其他限额推荐的项目。

三、材料报送地址

紫金港校区东三118办公室科研院农社部

科研院联系人:黄珊  88981063  kyyhs@zju.edu.cn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docx

2、浙江省教育厅课题结题要求.docx

3、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