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简称“科研院”,是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类科技政策制定、科技规划布局、科研机构管理、科技项目组织、科技成果管理等的职能部门。

       科研院下设“七部一办”,即高新技术部、农业与社会发展部、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区域创新管理部、科技开发部、科研平台管理部、科技成果管理部和院办公室。 

       科研院的宗旨是:秉承“学科-科研-人才”一体化发展理念,瞄准“四个面向”总要求,坚持“顶天立地、育才树人”的科研工作核心思想,秉持“精心谋划-细心管理-用心服务-全心奉献”的工作理念,做好科技工作规划、优化基地布局、强化科技队伍建设、加强项目成果组织、探索社会服务新模式、推进协同创新、创新体制机制,以组织化的科技活动促进科技工作的持续创新与可持续健康发展。

 科研院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与目标,围绕“六高强校”战略,拟定学校面向未来5-10年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经科学论证后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任务,结合考核工作有关规定,力争完成各项重要科技指标任务,实现标志性科技成果的持续发展,年度科技奖励、SCI和国际引文排位、EI收录论文发表和专利授权等指标继续处于全国高校前列;在稳定科研规模的基础上,实现科研工作的“内涵发展、质量优先”。

3、负责国家、省部和地市政府的各类科学基金和科技计划、各类与企事业单位科技合作、海外科技合作以及科技口有关科技人才等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的过程管理。

4、负责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等科研基地的组织、申报及管理。

5、负责理工农医类校设研究机构的审批、评估及管理。

6、负责全校理工农医类科技成果管理,包括:科技奖励申报,科研论文、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理工农医学科的校内科研奖励、科研工作核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8、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统筹规划与组织管理、实施,做好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的过程管理。

9、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调研和政策制定工作,配合做好科技项目的相关管理检查。

10、负责对有关院系和校设研究院科研管理人员相关科研业务的指导和培训,规范管理。

11、负责挂靠学校的科学技术学会(协会)的管理。

12、负责组织以“西湖学术论坛”为代表的全校性有关学术交流,并做好科技统计(含论文)等综合管理。

13、负责科研院主页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科技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正确及时地向学校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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