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系)、知识产权负责人:
根据《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2012年和2013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授权的发明专利三年年费、国外授权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授权实用新型、授权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资助。
说明:
1. 资助下发到专利基金(院系)一卡通(卡号为188040-541305/院系代码,仅用于知识产权费用开
支),请务必仔细核对院系相关信息。
2. 发明专利的申请费和代理费学校已直接与我校有协议的代理机构结算,附表不再列出。参加杭州市创意大
赛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已结算费用以及已终止发明专利的未付年费,附表也不再列出。
3. 所有授权证书原件务必归档,否则取消资助。
4. 如有异议请登录科研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zjukjc.zju.edu.cn/command/LoginEntry.do修改或汇总至院
系科研秘书处,最终资助清单将以科研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信息修改截止时间:2014年11月7日
联系方式:88981082 张建新 kjczjx@zju.edu.cn
88981083 翁宇 kjcwy@zju.edu.cn
科研院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1:《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资助核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