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陈汀发布时间:2026-09-28浏览次数:47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

自然资源部近期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转发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从事海洋相关工作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等;从事海洋相关工作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军队单位、社会组织的在职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人民群众等。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重点面向从事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基层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向参与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干部职工倾斜,2018年前的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从严把握、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二)名额分配。

“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不超过30个、“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个人”不超过200名。各推荐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并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部门推荐工作(包括本部门机关、所属单位、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军方单位按其规定组织开展。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负责推荐,有关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推荐,有关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负责推荐,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由中国科学院负责推荐,国资委管理央企由国资委负责推荐。沿海省(区、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推荐工作(包括本地区机关、所属单位、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荐对象应当经省(区、市)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然资源部推荐工作由评选表彰办公室(以下简称“表彰办”)组织开展,国家林草局、地调局及部派出机构分别负责其机关及所属单位推荐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以下链接:

https://gi.mnr.gov.cn/202609/t20260922_2938949.html

 

二、学校工作安排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限推荐1名突出贡献个人奖候选人。如有推荐,请于2026年10月8日12:00前,将本单位推荐工作报告、《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个人初审推荐表》、《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的Word版发送至hzchenting@zju.edu.cn。因后续审核及上报时间紧张,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联系人:陈汀 0571-88981082

 

附件:

1.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个人初审推荐表.wps

2.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wps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