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塞尔维亚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者:严玉祺发布时间:2026-08-25浏览次数:10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塞尔维亚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为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医学

申请代码1须选择ABCDEFH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计划: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SFRS向塞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11日至20291231

 

(三)申请人条件: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塞方合作者应符合SFR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SFRS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中方境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合作研究”—NSFC-SFRS(中塞)”进行项目申报。

 

(五)申请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外,申请人须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中塞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须遵守国家动物福利与科技伦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涉及人(包括个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遵守《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在项目申请及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针对相关医学伦理和临床研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上述相关研究须提交依托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扫描件)。

 

未按照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692316。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易 王翔芝 严玉祺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825

 

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塞尔维亚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40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