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严玉祺发布时间:2026-08-14浏览次数:10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现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根据双方签署的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双边研讨会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在先进材料与新型传感器领域开展合作交流。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项目类型:包括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两类项目。

资助领域:先进材料与新型传感器。

资助期限: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资助规模:拟资助7项左右。

资助强度:3万元/项。

资助内容:

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伊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INSF资助伊方1名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伊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签证、保险以及访伊期间的住宿和交通等相关费用;INSF将为最多2名中方人员(中方项目主持人及1名合作者)提供访伊期间的住宿费。

 

二、申请条件与限制

申请人条件:

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INSF提交申请。

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右侧“展开”按钮。

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NSF(中伊)”,并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可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代码1:须选择 B、E 下设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四、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316:00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提交与确认,并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信息一致性:中伊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请书中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

附件材料: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指南)作为附件。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预算编报: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王翔芝  严玉祺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14

 

附件: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9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