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26年度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国际开放合作基础研究专项(试点)项目指南》。该专项旨在支持全职在国外工作的科研人员与我国科研人员,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人类共同挑战,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平台,在华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专项下设重点合作项目和合作探索项目两类:
重点合作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23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4年,本年度计划资助15项左右。
合作探索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3年,本年度计划资助25项左右。
二、申请条件与限制
申请人条件:
采用中外双负责人申请制。外方申请人须全职在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工作,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研究项目经历;在项目资助期内,在华从事合作研究与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年。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
限项规定:
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中外双方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家科技平台开放合作专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外方申请人不得同时以国内和国外两种身份申请项目。
三、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资助类别选择“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国家科技平台开放合作专项”,附注说明选择栏中选择“重点合作项目”或“合作探索项目”。申请书正文应当使用英文撰写。
四、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在线接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9日16:00。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如准入同意函、合作协议、英文简历等)的提交与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专项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申请项目须包含国家重大科技平台的科研人员参与,并按要求提供平台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准入同意函》、中外双方合作协议等必要附件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王翔芝 严玉祺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26年度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国际开放合作基础研究专项(试点)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9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