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现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中心(NSFC-CERN)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专项 2026 年度项目指南》。该专项旨在资助中国科研人员参与 CERN 国际合作研究,促进我国在粒子物理与核物理领域的科研创新、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资助类型与规模:
集成项目:拟资助不超过2 项,资助强度不超过 350-500 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 4 年(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项目:拟资助不超过9 项,资助强度约 150-250 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 4 年(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培育项目:拟资助不超过5 项,资助强度不超过 50 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 3 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主要资助方向:
围绕物理研究和探测器研制两个方向,针对CERN LHC 上四个大型探测器实验(ALICE, ATLAS, CMS 和 LHCb)开展前沿研究及关键技术攻关。
二、申请条件与限制
申请人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限项规定:
本专项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合计限1 项。
该专项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 项的范围。
合作单位限制: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 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4 个。
三、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大科学基础设施(CERN)”,附注说明根据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培育/重点/集成)及研究方向。
四、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8 月3 日16 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提交与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特殊要求:申请书正文须以英文撰写;探测器研制项目须在附件中提交由CERN 四大探测器实验相应实验发言人签名的合作研究证明;申请人须在附件中提交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英文简历。
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专项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及相关学术活动。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张佳乐 严玉祺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3日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中心(NSFC-CERN)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专项 2026 年度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7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