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现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该计划旨在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资助领域:主要包括“水与能源”(如人工智能灌溉系统、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处理与淡化技术、储能与氢能、可再生能源并网)以及“生物技术”(如战略性作物分子育种、食品安全微生物技术、重组药物与生物类似药、新型药物递送系统)。
资助规模:拟资助15 项左右。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60 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
资助期限:3 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与限制
申请人条件: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 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合作双方应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 个。
伊方合作者应符合INSF 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 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 项。
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 项的范围。
三、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在“合作协议”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NSF(中伊)”,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进行填报。
四、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8 月20 日16 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提交与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附件材料包括: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如涉及动物实验或生物医学研究)。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1,并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张佳乐 严玉祺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3日
附件: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7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