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现发布《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旨在促进中日两国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资助类型: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
资助规模与强度: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中方资助不超过15万元/项);双边研讨会项目(含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共4项左右(中方资助不超过8万元/项)。
研究期限:
合作交流项目: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二、申请条件与限制
申请人条件: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选择“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在“合作协议”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在“合作协议”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
四、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16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提交与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附件要求: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
请申请人务必提醒日方合作者按照JSPS要求同步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张佳乐 薛建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365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