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

发布者:张建新发布时间:2026-05-13浏览次数:58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和教师

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级,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工作,按照《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建设指南》要求,现将学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包括5个专项:助力重大科技攻关“攀高造峰”专项、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塑优领航”专项、助力传统特色产业“提质跃升”专项、助力山区海岛地区“消薄强基”专项和助力企业“出海护航”专项。

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地方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建设。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方式:须使用浙江大学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系统(网址https://recept.zjzwfw.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union&matterId=11106509819659&syncUserType=true)进行网上填报。

申报时间:2026527日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发送至学校联系人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推荐。2026618日前推荐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为浙江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

(二)申报资料请参考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书模板(附件56),模板下载地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api/othing/cms/highValue/OTHINGWEB_TYPE_GJZ/0.html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相关附件须在申报时一同提交系统,未按规定提交的,该申报材料将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各申报单位只限申报一个项目或平台(学校可视情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等行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的具体要求、项目或平台建设任务、绩效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标准、诚信管理规定等内容请申报负责人仔细阅读《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建设指南》(附件23)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四、推荐名额

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类别中的专项2和专项3可由学校评审后直接向省局报送2项,其他均通过西湖区知识产权局向杭州市局申报,由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统一评审流程和标准评选,择优推荐报送省局,全省推荐工作拟在6月10日前结束。2026年度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盛老师、吴老师,5633339289761327

系统技术保障:郑老师, 89765202

学校联系人:张建新,88981082 kjczjx@zju.edu.cn

系统填报地点:紫金港校区东三126

 

附件: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rar

1.申报范围和流程说明

2.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指南

3.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建设指南

4.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5.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模板

6.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申报书-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