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6-04-07浏览次数:49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发布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CAS)合作交流项目指南》。本项目旨在支持中国与捷克科研人员围绕共同科学兴趣开展合作研究与交流。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项目说明

资助领域:

数学与物理、化学、生命、地球、工程与材料、信息、管理、医学。

资助规模与强度:

拟资助约3项。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用于中方研究人员访捷的国际旅费及在捷期间费用;CAS资助捷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及在华期间费用。

资助期限:

2年(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重点提示

(一)申请条件:

 

中方申请人须正在承担(主持或参与)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须依托该项目申请。

捷方合作者须同时向CAS提交申请,单方申请无效。

(二)限项规定:

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限制。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中捷(CAS)协议项目,合计限1项。

(三)申请材料:

须在线提交附件,包括:

捷方申请人及来访人员简历。

双方负责人签署的合作交流协议(请使用指南附件模板)。

 

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按照以下路径选择:

资助类别: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亚类说明: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

附注说明:NSFC-CAS(中捷)

申请代码: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相应代码(建议选至最末一级)

 

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416时。请申请人及所在院系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在线提交和审核,并确保外方合作者在其截止日期前向CAS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张佳乐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4月7日

 

附件: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捷克科学院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