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已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指南》。本项目旨在拓展和巩固中欧双方科研人员的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中方科研人员邀请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学术交流,深化拓展中欧基础研究合作网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资助内容:包括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依托单位开设暑期学校课程、以及依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等。
资助期限:2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资助强度:直接费用不超过30万元/项。
交流要求:欧方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实际来华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二、申请条件
本项目采用双PI申请制,中欧双方申请人均需满足相应条件:
中方申请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能为欧方申请人来华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欧方申请人:须具有欧洲国家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6年1月1日);具有博士学位,在欧洲高校及科研机构拥有正式职位;与中方申请人研究方向优势互补;且提交申请时未被我国境内单位全职聘用。
三、限项规定
中欧双方申请人每人申请和正在承担的本项目合计限1项。
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范围。
四、申请书填报路径
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点击“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按照以下路径选择:
资助类别: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
项目类别: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
后续按系统要求选择依托的在研基金项目批准号进行资格认证。
五、申报时间安排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16时。 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申请书正文内容应当使用英文填写。
申请材料需包含:加盖中方依托单位公章的正式邀请函、中欧双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代表性论文(每人不超过5篇)。
经费支出需由中欧双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提交依托单位报销。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请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及附件指南。
联系电话:88981080(杨明东、张佳乐、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27日
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洲青年科研人员来华交流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21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