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工作要求,现对候选人高超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公示已结束)。
对公布的项目、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科研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学校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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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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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hzchenting@zju.edu.cn
附件:
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情况公示(高超).docx
浙江大学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