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浙大科协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汀发布时间:2026-03-09浏览次数:156

各学院(系)、有关教师: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部署开展第四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学校候选人(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情况

全国创新争先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表彰10个先进集体(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牌),300名先进个人(奖励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对其中3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章)。本次评选表彰突出国家战略导向、注重基层一线,主要表彰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工程创新、科学普及和服务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推荐范围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工作的集体,原则上开展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

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推荐范围:从事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等方面一线工作的个人,原则上应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一般不同时评选集体和该集体中的个人。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人员,除有新的重大贡献外,一般不再推荐。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的,不作为先进集体负责人被推荐。已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的,不作为先进个人被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全国创新争先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集体协作紧密、凝聚力强,作风端正、管理规范,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表率。

5年来,本集体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集体负责人及主要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集体负责人须为中国籍,集体相关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于开拓新方向,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领域突破、强化前沿技术引领,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成功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形成重要技术标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作出突出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研制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施模式,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与综合效能,打造行业标杆。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创新争先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四个面向,甘于奉献,勇于担当,作风廉洁,具有良好声誉,堪为行业领域表率。

须为中国籍,原则上应在职,无违纪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创新贡献与工作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1.基础研究领域。勇闯科学无人区,提出或解决重要科学理论问题,获得重大原创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高度认可,为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作出重要贡献。

2.核心技术攻关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落地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有效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重要贡献。

3.重大工程创新领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取得工程技术重大突破,为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任务实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科学普及和服务领域。在科学普及、决策咨询、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科技志愿服务或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渠道

教育部、工信部、国家卫健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均有推荐权限及相应名额。

学校根据各推荐渠道要求组织推荐。建议学校候选人(集体)可根据自身从事专业行业的实际情况,自主联系相关部门、学会等推荐,以便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高推荐成功率。

、工作安排

拟通过教育部、省科协等渠道推荐的的候选个人或候选集体,请3119:00前联系科研院,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联系方式

科研院  陈汀,88981082

 

科学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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