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6-03-06浏览次数:10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现已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本项目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聚焦关键技术领域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促进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的融合,推动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项目说明

项目类型:2026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批)以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

资助强度与期限:资助期限均为4年。

集成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000 万元/项。

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 万元/项。

主要研究方向:本批次指南涵盖以下三大领域:

石油化工领域:包括高压聚烯烃、煤岩致裂理论、克拉通盆地构造、稠油冷采、陆相页岩、增材制造井下工具、油气装备材料、钻井液调控、随钻声波探测、污泥改性产甲烷、高纯聚合物单体、碳捕集离子溶剂等23个研究方向。

土建与交通领域:包括跨海桥梁多灾害耦合、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服役性能、桥梁施工装备群智能协同、大跨桥梁健康诊断、自动驾驶货车协同控制、钢桥沥青铺装、隧道工程灾变机理、海底盾构隧道等17个研究方向。

新型电力系统领域:包括超临界CO2循环发电、高温合金部件寿命预测、重型燃机掺氢燃烧、多源固废耦合发电、粉煤灰资源化利用、构网型场站控制、新能源配储、电力气象预报、水电站无人系统等21个研究方向。

具体研究方向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

 

二、重点提示

(一)申请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

(二)合作研究要求

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 个(即:依托单位 + 合作单位1 + 合作单位2 + 合作单位3 + 合作单位4)。

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 个(即:依托单位 + 合作单位1 + 合作单位2)。

鼓励申请人与联合资助方(中国石油、中国交建、中国华能)下属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研究。

(三)限制规定

不计入总数: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限项要求:科研人员(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数量合计限1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 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书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以下路径选择:

资助类别:联合基金项目

亚类说明:集成项目重点支持项目

附注说明: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申请代码1: 须按照指南要求选择(如石油化工领域选择 B05、E04、D04 等下属代码;土建交通领域选择 E08、E12、E11 等;新型电力系统领域选择 E06、E05、E07 等)。

申请代码2: 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

领域信息:根据研究领域选择(如“石油化工领域”)。

主要研究方向:须根据指南所述的具体方向名称填写。

 

四、申报时间安排

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我校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4 月 8 日 16 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完成在线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集成项目的申请应同时包含指南中要求的所有研究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相关企业将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

 

联系电话:88981080  杨明东  张佳乐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 年 3 月 6 日


 

附件: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

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