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熊家恒发布时间:2026-02-10浏览次数:85

各相关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为做好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项目(以下简称“区创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现就征集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

    区创联合基金项目与生命健康重大专项错位布局,根据国家基金委研究领域设置聚焦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需求及瓶颈问题,梳理凝练其中的核心与关键科学问题,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协同创新,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凡涉及药物机制与新药发现、医用科学仪器与专用器械、脑机接口、关键生物技术、精准医学五大领域指南建议不在本通知的征集范围内,请勿填报,涉及以上五大领域的指南建议请见《科研院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生命健康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https://webvpn.zju.edu.cn/http/77726476706e69737468656265737421e2f30f862d2526557a1dc7af96/rdoffice/2026/0210/c24007a3134247/page.htm)。

二、征集要求

    请各单位着重考虑项目申请人的研究实力和在国内相关领域的影响力,组织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好、业内影响力强的申请人依托省级以上“白名单”科创平台,围绕重点领域和方向并按照项目实施期限4年等要求填报项目指南建议。具体如下:

    (一)征集条件。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符合区创联合基金项目申报资格和限项申请规定。

    集成项目应具备主持3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类项目(重大/创新群体/集成/重大科研仪器研制等)/1项以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资历或同等能力,或者属于两院院士、国家杰青或同等级国家级科技人才、省KP人才等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项目应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以上面上项目资历或同等水平,或属于青年国家级科技人才及以上等科技骨干人才,优先支持相关领域具备主持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或重点以上项目负责人等高水平科研人员牵头申报。鼓励联合省内骨干企业和国内优势科研团队开展协同创新。

    (二)申报要求。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网址: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4/sqgd2.html)。

    (三)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科学性。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集成项目每个指南建议课题设置数不超过5个,应注意各课题的有机联系和整体目标的有效实现。

    2.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精炼,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科学部和最新的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

    3.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的问题,同时也要避免过于宽泛。

    4.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浙江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5.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有关指南建议人同时填写Word版指南建议表和Excel版指南建议表,Word文件命名方式如下:★区创2027-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领域(七大领域如下: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农业、海洋科学、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一级学科代码-单位-姓名,如:★区创2027-集成项目-电子信息-F-浙江大学-张三;★区创2027-重点支持项目-新材料与先进制造-E-浙江大学-李四。

    请学院(系)等相关单位,将Word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将Excel汇总成一张Excel表格,文件夹和Excel汇总表分别按照“★区创2027-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学院(系)”的格式命名。请于2026年3月2日下午16:00前将本单位相关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报送至kyyjcb@zju.edu.cn,逾期不予报送。

    有意向、符合条件提交指南建议的老师,请联系学院(系)科研科取得附件。

    省基金办联系人:孔宇豪、钱昊,0571-81053286、0571-81053287

    科研院联系人:赵音珺、熊家恒,0571-8898112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