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梁静丽发布时间:2026-01-22浏览次数:31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科技部于2013年启动并实施了国际杰青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到我国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短期科研工作。根据《国际杰青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已启动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科研院现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根据指南有关要求通过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单位于39日前完成拟录取杰青申报材料的递交工作

    一、计划背景

国际杰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中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于2013年设立的推动中外青年科技人文交流、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促进务实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机制。为推动新时期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迈上新台阶,更好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搭建文明互鉴、互利共赢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做好国际杰青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国际杰青计划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南。

    二、目标原则

计划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并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以择优选拔、以人为本、开放包容、平等互鉴为原则,资助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国际杰青”)到中国开展工作交流,以增强合作伙伴国科研能力建设、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科技人文交流,为青年科学家彼此间互学共鉴搭建优质平台,构建与相关国家长期稳固的科技合作伙伴关系,为增进民心相通汇聚共识与力量。

    三、申报条件

(一)中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

中方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

2)能为国际杰青提供在华必要实施项目条件;

3)能够向国际杰青出具来华工作/访问邀请函并协助国际杰青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居留证等相关手续;

4)在申请资助经费审批期间,资助经费到账前,能够保障国际杰青来华生活等相关需要;

5)能够提供必要科研条件以及配套资金支付国际杰青行政管理开支、国内差旅费等;

6)能够承担国际杰青管理及答疑工作,并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及时报送进展、总结、决算及收据等各类材料。

(二)工作岗位要求

中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工作岗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

2)非涉密岗位;

3)非学历教育;

4)国际杰青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三)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有关国际组织或科研机构,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

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

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9)应为已与学校有正式聘用关系的外籍杰青(包括外籍博后),或与已与校内单位以书面方式明确持访问签证在华执行项目。

四、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

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执行项目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执行项目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项目负责人收到经费后,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项目负责人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五、申报方法

中方接收单位及国际杰青候选人须登录国际杰青计划官网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科研院开设子账号供中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使用,每个单位开设一个子账号。

2.中方项目负责人申报拟接收岗位,经学校科研院审核、组织管理部门初审、核报交流中心审定,由交流中心发布岗位。

3.各接收岗位候选人(国际杰青候选人)在获得人员推荐机构的推荐函后,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网站进行岗位申报。

4.中方项目负责人从申报岗位的各候选人中选择与岗位匹配的,对其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向其发放接收意向书。

5.中方项目负责人及国际杰青候选人上传申报材料,并于39日前于申报系统中递交学校科研院。

6.相关申报材料经组织管理部门初审,交流中心复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报科技部审定。

7.科技部根据交流中心报送的评审结果(有部地协同资助意向的岗位优先立项),确定最终立项清单。立项通知由交流中心邮寄至组织管理部门。

8.中方项目负责人协助国际杰青办理来华执行项目相关手续。

9.中方项目负责人准备拨款材料,向出资方申请拨款,出资方完成审核后拨付经费。

六、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39

七、网站及联系方式

1.国际杰青计划官方网站:https://tysp.cstec.org.cn

联系人:罗敏、高欣月

电话:010-68574085010-68528432

邮箱:tysp@cstec.org.cn

2.浙江大学科研院:

联系人:梁静丽

电话:0571-88981775

邮箱:0925b58@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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