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小丫发布时间:2025-10-21浏览次数:55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外〔202223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通知,科研院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类别

针对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两类开放申报。其中:国际联合实验室是统筹开展高水平联合研究、高层次人才交流、高质量成果转化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各类主体发挥优势与特色,积极拓展合作渠道、探索合作模式的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

二、申报条件

聚焦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和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要求,具体申报条件参见《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浙科发外〔202223号)。

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设的国合基地,应与3个以上的海外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签有与国合基地建设领域紧密相关的科技合作协议。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建有与国合基地建设领域紧密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或省级及以上人才团队。高等学校同一学院原则上只建设1个国合基地。

联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技术合作领域和方向,双方依托单位需具备相应科研能力及条件,有一定面积的独立物理空间,为联合实验室配备稳定的学术带头人、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规范的运行管理机制,能够为共建联合实验室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实验设施等支持。

合作双方法人依托单位须签署相关协议、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等,或合作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备忘录或合作意向书经法人依托单位批准,就共建联合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投入产出等达成明确共识,并就知识产权归属做出明确约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无需报送纸质件。我校以院系(校设研究机构)等为单位组织申报,各院系(校设研究机构)1027日前将《2025年度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清单》(附件4)、申报书和机构间签署的共建协议反馈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国际学院、附属医院、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学校进行申报。

2.学校作为组织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中进行审核推荐,并将拟推荐载体的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签署意见、盖章后,在线提交。

3.国合基地:学校推荐不超过2家,学校的国际学院、附属医院、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指标单列,不超过1家。

 联合实验室:学校推荐不超过2家,学校的国际学院、附属医院、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指标单列,不超过1家。

(二)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1021日,申报人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1031组织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1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省科技交流中心陈晟颖、陈培诚,0571-8797895387995971

科研院联系人:李小丫、陆丹旸,0571-88981775lixiaoya@zju.edu.cnkyyldy@zju.edu.cn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571-8515140285111186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建设方案.pdf

附件2 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书.pdf

附件3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pdf

附件4 202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清单.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