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研院关于发布2025年度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陆丹旸发布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18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升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支撑效能,坚持国家战略需求导向,切实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元首外交重要活动,制定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专项聚焦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创新国际科技合作组织范式,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合作能级,打造科技合作范例,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1.申报人根据合作需求,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设1名负责人,负责人应满足所有申报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坚持目标导向,推动科技合作提质增效。

3.申报项目采用申请书填报、申请资格审查和立项评审流程。

二、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符合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相关要求。

2、与合作伙伴已有具体明确的合作目标和执行期,执行期不超过3年。

3、与合作伙伴围绕合作目标已制定详细的合作计划。

4.与合作伙伴已有实质性科研合作基础

5.项目申报人应满足指南(附件12025年度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其中一条要求。

6.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人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7.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应遵守我国参加或与合作方政府签订的有关知识产权或数据保护国际公约或双边条约。

8.合作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或在中外合作协议中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三、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919日前收集并汇总本单位申请书,并填写2025年度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浙江大学科研院联系人

陆丹旸kyyldy@zju.edu.cn0571-88981775


附件1:2025年度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5年度浙江大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汇总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