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转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5-07-18浏览次数:11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传统医药与药用植物(申请代码1请选择C13H32下属申请代码)。

1)中医药与波斯传统医学在重大疾病中整合与标准化的循证医学研究;

2)可持续药用植物的生态种植、生物多样性与抗逆性;

3)数字化和人工智能等工具在传统医学和药用植物分类分析及临床研究中的应用。

2. 能源(申请代码1请选择B08B09E01E02E04E06下属申请代码)。

        (1)可再生能源;

        (2)传统能源的高效利用;

        (3)能源材料;

        (4)储存技术;

        (5)人工智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

二、资助规模及强度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8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60-8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伊方合作者由INSF提供相应资助。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 INSF(中伊),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

1.中伊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员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的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中文申请书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82016。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冯茹  蔡祖超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718

 

附件: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3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