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1. 化学科学(B下属代码)
2. 地球科学(D下属代码)
3. 信息科学(F下属代码)
4. 管理科学(G下属代码)
二、资助规模及强度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4项。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2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GC项目(内地-香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
1.该项目资助在内地举办会议的交流活动,及香港大会报告人员的差旅费。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论坛必须在该时间范围内召开,会期不超过3天(含抵离时间)。
2.申请书项目名称(中文)的填写格式为“NSFC-RGC青年学者论坛:主题”,项目名称(英文)的填写格式为“NSFC-RGC Forum for Young Scholars: Theme”。主题(中英文)应为论坛的具体主题名称。
3.在“会议日程安排”栏目中,应详细列出论坛的日程安排。
4.项目申报时,申请人不需要列出内地与香港双方参会青年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当明确双方参会青年学者的人数及主要参会人员。两地各15-20名青年学者与会报告,青年学者占比须达到所有参会人员的50%以上。
5.内地方和香港方的参会人员应分别来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参会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单方总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16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冯茹 蔡祖超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7月14日
附件: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青年学者论坛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52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