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5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李心瞳发布时间:2025-07-04浏览次数:14

各院系、各科普场馆(基地)、各全国重点实验室、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根据国家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广泛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https://www.cast.org.cn/xw/tzgg/ZH/art/2025/art_19e9f84dcb8e40be9d35e5907c22422d.html(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将共同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科普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根据《通知》精神,首个全国科普月的主题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夯实科技强国基础”。各单位可根据各自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集中开展,活动贯彻全年。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浙江时的殷殷嘱托,推动《科普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入实施,广泛宣传我校乃至全国科技、科普创新的实践,营造爱党爱国、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省和强国建设。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采用公众易于理解、乐于参与的方式,多方位展示“十四五”期间我校在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的突破性科技创新成果,突出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驱动作用,彰显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的核心驱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自信与科技认同感。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展现科技领域优秀典范、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蕴含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和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为建设科技强省和强国注入精神动力。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民生科技、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注热点,聚焦重点人群,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科普服务,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高校科协联合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各单位要依托学校科协和科技社团,构建开放共享的科普生态体系。通过开放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举办跨学科科技沙龙,组织师生聚焦前沿科技做科普,推动科学知识破圈传播。同时,积极响应中国科协参与“共探高校星火馆”和“百场科学大师剧进校园”活动,全面提升高校科协服务社会的辐射力与影响力。

、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应以科普月为契机,认真贯彻《科普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指示精神。各类科普主体要立足公众需求,创新形式增强活动实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确保科普活动安全高效开展。

2.及时上报校级重点活动。为联动打造科普月品牌,增强科普工作影响力,请各单位报送重点活动1-2场,于7月8日前《浙江大学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见附件1)报送至浙大科协邮箱。

3.做好总结推广。各单位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于9月24日前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发送至浙大科协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  0571-87951079  zdkx@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2025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doc

附件2: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2025年全国科普月有关重点活动安排通知.pdf



浙大科协秘书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