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中心(NSFC-CERN)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专项2025年度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一)2025年度项目设置及资助方向:
(1)培育项目
(2)重点支持项目:物理研究;探测器研制
(3)集成项目
具体研究方向详见附件。集成项目的申请必须涵盖研究方向所有内容,仅针对部分研究内容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计划:
培育项目资助强度约5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 2028年12月31日”;
重点支持项目资助强度约150-25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 2029年12月31日”;
集成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项(直接费用),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 2029年12月31日”。
(三)申请方式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大科学基础设施(CERN)”,附注说明选择“培育项目—物理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物理研究”、重点支持项目—探测器研制”或“集成项目—探测器研制”,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注意:
(1)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个。(2)申请人应根据本专项的核心科学问题和资助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经费预算。物理研究项目的选题要体现学科交叉研究的特征,并对解决本专项核心科学问题和实现总体目标有较大贡献。选题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3)申请书正文须以英文撰写。(4) 对于探测器研制项目,申请人须以附件形式提交由CERN四大探测器实验相应实验发言人签名的合作研究证明(模板见附件)。(5)申请人须在附件中提交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英文简历。
未按照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6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蔡祖超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28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洲核子中心(NSFC-CERN)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专项2025年度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9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