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位老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发布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025年度计划实施公开项目2个(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指导本单位科研人员认真研读指南,结合前期工作基础,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中主要要求转发如下:
一、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形式审查。专项办公室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项目评审。专项办公室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达到2家及以上,采用答辩评审方式优选承担单位;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少于2家,采用答辩评审方式,通过后予以立项,不通过则择期重新发布。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实施主体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2)。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6:00。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四)业务咨询方式:
油气专项办公室:010-5998608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精准服务,请各学院汇总教师的申报意向,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5年5月7日前发科研院联系人(如下)。
科研院联系人:
高新技术部 鉏萍,电话:88981187,15258899566 邮箱:kyycp@zju.edu.cn
温馨提醒:根据管理要求,请勿转载指南等相关文件。
附件:
附件1.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pdf
附件3.“新型油气勘探开发”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