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一)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执行期限半年,主要资助2025年7月-12月的科技活动包括以下2种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二)申请方式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项目名称”的格式。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提示:(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2)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或主讲教师。(3)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6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蔡祖超 郑伟增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6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