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一是依托大科学装置的数理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A、C或T下属代码。二是围绕Boltzmann方程及可压缩流体方程的数理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A或T下属代码。三是围绕生态学和生物多样性的生命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C或T下属代码。四是围绕风能利用与抗风减灾的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E或T下属代码。
资助强度和资助规模:
内地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拟资助的项目数量约4项。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会期不超过3天。
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3)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HKAEC”,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1)项目申请应明确所申请领域的研讨会主题。(2)在“会议日程安排”栏目,应详细列出研讨会的日程安排。(3)项目申报时,申请人不需要列出内地与香港双方参会学者的详细信息,但应当明确双方学者的人数。(4)内地方和香港方的参会人员应分别来自各方3所以上的高校或科研院所,且每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参会人员数量不能超过单方总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5)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6:00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蔡祖超 郑伟增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4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