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校设研究机构),各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通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书的网上递交和相关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学院审核。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省“杰青”项目、省“重大”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需填写经费预算,但需在项目经费模块中上传包干制承诺书(见附件3);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通知》(浙科发监〔2023〕31号)的要求,凡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签订科技伦理承诺书,对项目实施期间遵守科技伦理要求、践行科技伦理原则、坚守科技伦理底线,审慎依规处理科技伦理敏感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等进行承诺。项目负责人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附件2),打印签字后在填写任务书期间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4日完成任务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025年2月17日16:00前全部递交至学校审核。
二、纸质任务书报送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2月25日后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并彩色打印(各两份),确认签字报送学院科研科,由学院汇总后集中报送科研院审核盖章,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各存档一份。项目负责人将审核盖章后的任务书于3月12日前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经项目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和省基金办盖章后的纸质任务书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学院/系流程如下:
1)进行网上任务书审核;(2025年2月17日16:00前)
2)收齐本单位全部纸质材料(彩色打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各两份,注意核查负责人是否签字),并用铅笔在每份任务书和申请书的左上角分别标上发送至各院系清单中的“编号”。两份任务书及申请书的其中一份封面需加盖学院公章(请将申请书、计划书各一式两份分开捆扎,按“编号”从小到大排列);
3)集中报送科研院;
基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下午16:00前,请附学院盖章清单一份;
注:材料交至科研院基海部(紫金港校区东三123);
三、联系方式
省基金办
(一)任务书网上填报
1.技术咨询:郑圣彪 0571-85214970
2.政策咨询:陈文强0571-86964972
科研院
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熊家恒 覃莉茜 0571-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