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科研院转发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者:薛建龙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13

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化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B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2. 生命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3. 工程与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4. 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二)资助计划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5,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11日至20281231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CN(中波)”,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提示:(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见附件)。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2)波方申请人和参与人的英文简历,请使用英文申请书中提供的简历模版。(3)合作协议(见附件):中波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31316。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蔡祖超  郑伟增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1217

 

附件: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