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各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重点提示:
(一)资助方向
资助领域为“Cities Amidst Climate Change: Enhancing Physical and Social Resilience in Urban Areas”,具体领域说明详见附件。申请代码1须选择D01、D07、E08、E10、G0413。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计划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荷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70万欧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WO(中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注意事项:
(1)荷方合作者应符合N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中方团队应至少包含1个国内合作研究单位,同时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附件材料包括: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荷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我校对该类型项目在国家金委系统提交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16时。请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在我校截止时间内递交项目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指南要求与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88981080 蔡祖超 郑伟增 薛建龙
邮箱:kyyjcb@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3717.htm